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镇人民政府“四项行动”功能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团山镇人民政府“四项行动”功能镇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襄高发改审批发(2026)4号、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团山镇四项行动功能镇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产金额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蔡庄社区文体中心改造313.60㎡,新建多功能驿站及配套设施;台子湾路上岗路、桃园路、蔡台路门面招牌整治3399㎡;拆除原汉江北路公交站台4个,新建汉江北路公交站台4个;上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日问照料中心房屋修理维护;台子湾路与汉江北路交叉口新增绿化1499㎡,关羽路段及新增绿化合计6984.4㎡,新增成品围挡252m,台子湾拓宽中分带及侧分带绿化1927.3㎡,桃园路南侧新增绿化合计1845㎡,新增围墙55m,新建截水沟105m,铁艺门1个,围墙装饰成片宣传栏6个,新增镇标雕塑1个;蔡台路及桃园北巷拆除破损处PC砖地面,并新增台阶80m等。 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公司须提供); 3.1.3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④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来提供企业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和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 (6) 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司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 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和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买卖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89号襄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数据资源科3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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